南昌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2026-07-13

为落实《南昌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定位,现就教材选用、管理规划等关键环节制定如下实施细则,确保教材选用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适用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教材铸魂育人、关键支撑、固本培元、文化交流等功能和作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学校教材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教材是指供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图册等)。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第四条 健全我校教材建设体制机制,规范教材管理职责,科学规划教材建设与选用,重视教材质量。积极支持专家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教材)编写、确保“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学校教材工作遵从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统一管理。

第六条 成立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委员会相关教学学院的领导为专家委员。教材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教材有关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修订有关教材建设和选用的规章制度和质量标准,对学校教材管理、规划、编写、审核和选用等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和监督。

第七条 各教学单位在党委领导下,由单位专家委员负责本单位教材规划、拟定教材编写和选用计划、审核编写及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本单位申报各级各类教材建设项目等工作。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八条 根据我院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科优势,面向国家地方发展需求,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引领,将学校教材规划与各级各类教材建设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教材建设水平。教材建设与规划要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要结合不同学科门类的课程思政要求,积极挖掘各类教材中蕴含的课程思政元素,寻找专业知识体系与思政知识体系的接触点,探究知识传授与价值引导的融合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教材建设。

教材选用

相关教学单位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应在党委领导下,由各教学单位专家委员负责本单位教材选用工作。任课教师作为教材选用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基层教学组织、一线教师的宣传教育,增强教师的教材选用责任意识。教材选用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和备案。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和备案后,继续教育学院依据所开设专业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关教材。

第十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1.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学校教材委员审核。

2.质量第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中宣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马工程”涉及的相关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教材”。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本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附则

第十一条 作为教材使用的讲义、教案和教参以及数字教材参照本实施细则管理。选用境外教材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教材选用流程执行,科学审慎引进外文原版教材,严把外文原版教材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教材使用关。

十二 本实施细则由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