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2026-07-13

  南昌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均严格遵循《南昌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南大学位〔2025〕1号)、《南昌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处理办法(南大校发〔2025〕16 号)相关规定执行,两大制度的核心环节学位审核标准与教学纪律监管均与校本部全日制本科教育保持统一,确保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质量要求、过程管理和学术规范上实现同质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