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政领导听课评课制度

2026-07-13

为切实加强教师教学工作,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听课制度

1.听课的对象

1)授课教师:所有在学院从事教学的专兼职教师。

2)听课人员:学院党政领导、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

2.听课的方式

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可就某位教师或某些教师所讲授的课程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听课活动,方式包括:

1)随机随堂听课(线下或线上课堂);

2)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

3)线上教学平台巡课、听课。

3.听课要求

1)学院党政领导应深入教学一线,通过线下或线上方式听课,及时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

2)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应包含线上听课。听课过程中需关注教学秩序、师生互动、平台运行及学生学习状态。

3)听课人员须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线下听课交教务科存档,线上听课通过指定系统提交或报送电子版备案。

4)每学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必要时与相关教师进行反馈交流。

4.听课的内容

1)教学态度:教师精神状态、教学材料准备是否充分(包括线上教学资源)。

2)教学内容:是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内容是否准确充实,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是否合理。

3)教学方法:是否注重师生互动,能否有效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或线上平台功能开展教学。

4)教学效果:讲解是否清晰准确,课堂氛围与学生参与度如何,尤其关注线上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反馈与满意度。

5)线上教学专项:平台使用熟练度、网络课堂管理能力、线上师生互动与答疑情况等。

二、评课制度

1.评课的原则

1)谁听课谁评课的原则。

2)客观、公正、公开原则。

3)听评结合,以评促学,以学促教的原则。

2.评课的记录

听课人员须就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线上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如涉及)等方面做好评课记录,并及时归档。

说明: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线下与线上听课评课均适用,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