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

2026-07-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明确教务科工作职责,提升教学运行与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务科负责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运行、质量监控及协同服务工作,秉承“制度为先、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教务科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草拟、修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

2. 组织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订与修订;

3. 负责学历教育相关的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检查督导;

4. 负责课程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排查;

5. 组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类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

6. 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

7. 完善教学平台管理系统,负责其日常运行与维护;

8. 组织开展医学类毕业生巡考、学位加试课考试、期末考试等工作,确保考试各环节规范有序;

9. 负责学生成绩的审核、查询与复核;

10. 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线上、线下)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1. 定期校外教学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12.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流程规范

第四条 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应依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制订与修订。

第五条 教学过程与教学质量监控应贯穿教学全过程,确保教学计划有效落实。

第六条 教材选定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选取经南昌大学教材委员会审核后的教材

第七条 考试管理应规范命题、监考、阅卷等环节,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应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全过程指导与监督。

第九条 校外教学点应定期接受检查,确保教学质量与学院要求一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教务科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变化,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